梁柏台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梁柏台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浙江省新昌县查林村
出生日期:1899年
逝世日期:1935年
职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要官员
信仰:共产主义
主要成就:起草国家第一部法律
代表作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及《宪法草案》、《婚姻条例》、《政府组织法》等
性别:男
人物生平
1899年9月,梁柏台生于浙江省新昌县,曾先后入当地双溪学堂、龙山学堂和知新学校读书。1918年考入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预科,在校期间,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五四”爱国运动,参与组织浙一师学生“全国书报贩卖团”,推销各地新书刊,积极传播新思想。广泛阅读新书报刊,树立了“鼓吹新思想,以改造社会、革新人生观为唯一的目的”的信念。1920年冬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成为中国最早的青年团员之一。1921年,梁柏台和刘少奇、任弼时、肖劲光等人先后赴苏联,1922年进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同年底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4年,被分配到海参崴工作,先后担任沿海省职工苏维埃华工指导员、远东五省职工苏维埃委员及主席团成员、中共崴埠支部书记等职,并兼党校课程。1927年底,调任伯力远东华工指导员,负责远东的华工工作和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后被派往伯力省法院当审判员,从事革命法律研究和司法工作。同时任远东教务部编译局编译,翻译了
主要功绩
梁柏台是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中央执委,一直在苏维埃政府中从事司法工作,他和何叔衡、董必武、项英、张鼎丞、高自立等人开展了创立苏维埃政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工作。梁柏台还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劳改劳教工作的创始人。1932年2月19日,在中央政府第七次常会上,梁柏台提议创办劳动感化院,常会决定由他起草劳动感化院章程,提交下次常会讨论通过。很快,梁柏台起草的《劳动感化院暂行章程》经常会讨论批准,于1932年8月10日由司法人民委员部颁布,1932年8月15日开始实施。
建立司法体系
1931年,梁柏台以宪法撰稿人和其他法令起草人的身份,参加了由任弼时、王稼祥、毛泽东、周以粟、邓发、张鼎丞、曾山、袁德生、刘建中等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宪法起草委员会。另外,他还起草了苏维埃政府各人民委员部的工作条例。在同年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梁柏
人物评价
梁柏台烈士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长为一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重要领导干部,却始终保持着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密切联系群众的高尚情怀。
——今日新昌数字报
梁柏台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监狱工作的创始人之一,研究其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监狱的法制建设、政策确定、机构创建等方面所作出的杰出贡献,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刘世恩
梁柏台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优秀党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的重要领导干部,中华苏维埃法制建设的开拓者。
——曾任绍兴师专教务长、绍兴市委党校副校长、绍兴市社联副主席朱顺佐(已逝)
后世影响
梁柏台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的重要领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参与了苏维埃立法和创立苏维埃司法机关、司法制度的工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作出了开拓性贡献。梁柏台的法制思想和司法实践为以后中国共产党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中国法制体系中独具特色的很多制度设计和司法原则,都能够从其法制思想和司法实践中寻找到源头,值得总结和发展。
家庭成员
结发妻、大姐
梁柏台的结发妻子陈莲珠,结婚仅7天,誓不改嫁,独守53年;他的大姐梁小芬,“弟不回家,姐不出嫁”,承诺一句话,信守57年,没有嫁人。
苏联结婚、一对儿女
周月林得知张佐臣牺牲的消息时,已在苏联,并化名王月梅。在苏联,周月林认识了梁柏台。两人相爱后结为夫妻。
在苏联学习、工作的几年中,周月林生了两个孩子。
后世纪念
梁柏台大桥是查林村通向外界的惟一通道。梁柏台离家时向乡亲许下待世界大同回家团聚时,要把公路修进村,在河上造大桥的誓言已经实现。
梁柏台故居,位于查林村村中央大道地,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农家院落,坐北朝南,三开间二层矮楼房,院落总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梁柏台就出生于此,并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少年时代。1999年梁柏台百年诞辰时,故居修复开放。南面一间为故居进口,厅堂兼厨房;居中一间系卧室,陈列当年的木床、青布被、枕头、千桌、春凳、衣箱、小橱、盒篮、灯盏、镜匣等原物。北面一间开辟为梁柏台生平事迹陈列室,完整地介绍梁柏台光辉的一生,图文并茂,展出文物、图片、文献等140余件。
梁柏台故居为浙江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绍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昌县文物保护单位。
梁柏台烈士纪念碑亭建于1991年,整个亭区占地7200平方米,位于梁柏台家乡新昌县新林乡查林村东南的来龙山麓。 纪念碑亭为六角飞檐亭台,占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