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马锡五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陕西志丹
出生日期:1899年
逝世日期:1962年4月10日
职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毕业院校:马克思主义
个人简历
马锡五,别名马文章,是陕西省志丹县(原为保安县)芦草沟村人,一八九九年一月八日(农历戊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出生在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马锡五祖籍陕西省延川县马家圪塔。他是陕甘人民的忠诚战士,中国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马青天
1943年冬,在边区曲子县的一条山梁上,发现了一具男尸。县司法处查明被害人系孙某,并认定为苏发云兄弟三人图财害命所致。其根据是,孙某被杀前曾与苏发云兄弟三人结伴同行;苏家的炕上、地面及斧头上都有血迹。苏发云兄弟被逮捕后,经多次审讯,都拒不承认杀人。关押一年之久,被告仍然不服,提起上诉。马锡伍带领司法处干部深入当地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场勘察,最后查明:苏发云兄弟三人与被害人孙某同行属实,但后来分路,且有人证明;苏发云家距陈尸现场20多里路,如果在苏家将孙某杀害,然后移尸到20多里外的杀人现场,从时间上计算是不可能的;苏家炕上的血是产妇生孩子的血,地面的血是苏家人患伤风时流的鼻血,斧头上的血是杀羊时沾的血。大量证据证明,苏家兄弟“图财害命”不能成立。马继续调查,终于查出了杀害孙某的真凶。全案真相大白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苏发云兄弟三人无罪释放,严厉惩治了真正的杀人凶犯。此案审结,全县震动,“马青天
人物生平
马锡五1930年参加革命,历任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粮食部长、陕甘省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长等职。1936年5月后,任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共陕甘宁省委常委。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庆环分区、陇东分区专员。1943年4月,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1946年,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马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1952年8月兼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仍然保持党的优良传统。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始终和群众打成一片。
1959年春,他到湖北省孝感县花园人民法庭视察,与工作人员同吃同住,遇事总是先听听法庭同志的意见,然后才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花园住了半个月,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直到返京时,大家才明白这个“老头”原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马副院长。19
审判特点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在边区马锡伍实行的贯彻群众路线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的办案方法。这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的运用到审判工作中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马锡伍审判方式是巡回审判方式的典型代表。马锡伍审判方式的特点:
(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了解案情。
(2)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
(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
以整风运动为思想基础,以群众智慧为力量源泉。其出现和推广,培养了大批优秀司法干部,解决了积年疑难案件,减少争讼促进团结,利于生产保证抗日,使新民主主义司法制度落到实处。
审判方式
马锡伍审判方式包括三个有机联系的步骤:查明案件事实、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解决方案、说服当事人接受。马锡伍审判方式为当时广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并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着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其中许多具体原则和作法以后被直接运用于新中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典型案例
1938年,华池县封家园子村有个封芝琴(小名胖儿),由其父封颜贵包办,与张金才之子张柏儿订婚。1942年5月,封颜贵为多索聘礼,企图赖婚,一方面教唆女儿以“婚姻自主”为借口,要求与张解除婚约;另一方面又将女儿高价出卖。而封胖儿与张柏儿在一次偶然相遇中,表示自愿结为夫妻。
当她得知父亲又将自己卖给庆阳县朱孝昌为妻时,便暗中通知张家。张金才遂召集亲属20余人,深夜携棍棒闯入封家,将封胖儿抢去。封颜贵以张家“抢亲”为罪名将其告到县司法处。县司法处不经调查研究,冒下判决:判处张金才徒刑6个月,封胖儿与张柏儿婚姻无效;但对封颜贵屡次出卖女儿的不法行为却不予追究。对此,当事人不服,群众也不满意。适逢马来华池巡视工作,封胖儿拦路告状。
马锡伍亲赴封家园子,深入调查了解,还征求封胖儿对婚姻的意见。在弄清全部案情的基础上,就地公开审理,最后作出判决:依法撤销华池县司法处的判决;封、张双方同意结婚,其婚姻有效;张金
相关影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事迹编剧拍摄的28集电视连续剧《苍天》于2009年8月11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剧中男一号马专员由著名演员王学圻扮演,故事主要再现了马锡五在陕甘宁边区工作时的经历。
《苍天》展现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司法制度早期诞生、发展和成长的过程。据介绍,剧中涉及的案件均以历史上的真实案例为基础创作,特别是刘巧儿婚姻纠纷一案,被称为“近代八大奇案之一”,曾以多种形式搬上舞台、银幕和荧屏。此案经过马锡五审理,反对旧的婚姻制度、提出自由恋爱和婚姻自主,在陕甘宁边区引起了一场婚姻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