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良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史良
国籍:中国
出生地:江苏常州
出生日期:1900年3月27日
逝世日期:1985年9月6日
职业:法学家、政治家、女权活动家
毕业院校:上海法学院
主要成就:抗日救国会“七君子”之一 中国民主同盟两届中央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首任部长 新中国人民司法工作的开拓者与奠基人 参与起草指定《婚姻法》
代表作品:《史良自述》
字:存初
人物生平
1900年3月27日,史良(字存初)出生于江苏常州一个知识分子的家庭。
因经济拮据,1914年(民国3年),史良一直到14岁才正式进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附小读书。但在入校前,已跟父亲习字读书,从学识广博并具有一定新思想的父亲的谈天说地中懂得了许多历史故事,由此萌发了初步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思想。
1919年(民国8年)她参加五四运动,担任常州女师同学会的会长,还被推为省立第五中学、常州南师和女师三校学生联合会的副会长兼评议部主任,参加了学界联合会。为了查禁日货、鼓动商界和工人罢市罢工,她经常在外进行宣传演讲,许多函电文告均出自史良的手笔。
1922年(民国11年)暑假史良从武进女师毕业后,在好友资助下,进入上海法政大学学习法律,因为她感到在旧中国妇女参政是遥远的事,但学法律可以为受欺压的老百姓帮点忙。
1925年(民国14年)“五·卅运动”中,史良积极参加了示威游行,高呼“反对帝国主义”、“打倒卖国贼”的
主要成就
史良在执行律师职务期间,曾营救一些受国民党政府迫害的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例如贺干臣(化名王文明)、贺学庠(化名王瑞卿)、熊瑾玎、邓中夏、任白戈、陈卓坤、方知达、吴仲超,左翼作家艾芜等人。
史良是上海抗日救亡运动领袖“七君子”之一,参与上海妇女界救国会、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中国民主政团同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等机构创办的全过程。
史良对建国后的法制建设有奠定基础之功,在1950年的第一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她作了《关于目前司法行政工作报告》,指导各地除设法庭或审判组外,还设立值日室、问事处、法医检验和执行、统计、档案等机构,以便民众诉讼。此外,该报告还强调法纪宣传和建立新的律师和公证制度。
史良参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数千年封建婚姻制度,包办强迫和男尊女卑第一次在法理上
人物评价
毛泽东:女中豪杰。
邓颖超:史良以自己的形象树立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范例,无愧为中国共产党的老朋友,光荣的爱国民主战士,中国杰出的女革命家。
习仲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她担任了第一任司法部部长。当时民盟的另一位主要领导人沈钧儒同志,担任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他们在党的领导下,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为建立和发展新中国的民主与法制,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做了大量的奠基和开创性的工作。解放初期,天下甫定,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国内呈现出一派安定兴旺的景象,受到全国各族人民一致的称赞。史良同志在这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是有口皆碑的。
《党史纵览》:她,身为女性,却不让须眉,是著名救国会“七君子”之一。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曾是声望响彻上海的著名律师,后来江青受审时点名让她辩护。重庆谈判期间,她与毛泽东畅谈时局。新中国成立后,她担任了第一任司法部部长,担任过民盟中
感情生活
史良的父亲是个有九个孩子的清贫私塾先生,从小把她当男孩养。史良不想做个传统的女子,于是拼命地在常州女子师范附小、常州女子师范学校读书。二十三岁,考入上海法政大学。
近代中国的法律史就是一个争“民权”,争老百姓“参政权”的历史,史良被卷入时代的洪流之中。五四运动时,中学生的她是常州学生会副会议,领导学校罢课;五卅运动时,大学生的她参加反帝斗争;做南京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指导员的她,反对国民党专制被捕入狱二月,蔡元培和史良的老师,法科大学老校长董康营救了她;做江苏临时地方法院书记官的她对抗当局被停职;做律师的她营救政治犯任白戈,贺龙的亲戚向元姑,还有施义(中共领袖邓中夏化名),触怒了蒋介石;“七君子”事件中,她是唯一的女性,各界人士都来救她们,甚至还有爱因斯坦和美国的孔子杜威。
抗战初,史良与大才子罗隆基有过恋情,但后来罗移情别恋,于是两人关系告终。在营救政治犯之中,史良遇到了陆殿栋。
陆殿栋是江苏吴江
轶事典故
1948年,史良从土改第一线归来,带回的调查结果触目惊心:有些地方在土改中,不准妇女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贫雇农光棍,把地主富农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史良认为,妇女得不到解放,整个民族就谈不上解放。妇女权益的实现必须要有法律来保障。
1949年3月23日,100辆卡车和20辆吉普车从河北西柏坡农村开往古都北平,其中妇女运动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携带一份重要文件,那就是婚姻法的草案。经过政治协商会议两次讨论和修改,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出炉,这也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律。
婚姻法中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一张张政府颁发的婚姻证,用法律的形式赋予妇女婚姻自由的权利。而法律中一夫一妻等制度都是史良在当时立法时极力倡导的。
史良认为,有法不依,再好的法律法令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因此,她对督促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婚
亲属成员
家世
自史良的祖父史致泽往上数,史家出过五代举人。当时常州有八家名门,史家是这八个名门之一。不过到了史良的父亲史刚辈,则江河日下,家境困窘。
亲属
父亲:史刚
母亲:刘璇
姐姐:史伯随
弟弟:史公载
配偶:陆殿栋
养女:史小红
后世纪念
史良故居:位于常州闹市区,和平北路122号。原最东面的头进,因和平南路拓宽被拆除。现存硬山造大厅3间,面阔9.2米,进深8檩,为晚清砖木结构建筑,中间以屏门相隔,廊下明间为落地长窗6扇,下铺罗砖,两边为地板房,结构完好。厅前天井石铺地,栽有花木,并设垣墙围护,环境清幽。1987年12月,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因为史良,民盟与常州渊源深厚,常州大学是常州唯一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是中国民盟与高校首次共建办学。常州大学的法学教育开始于199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学专业在校生规模至2014年已经培养了1000余名法学毕业生。
2013年7月1日~4日,中央电视台纪录片频道连播8集传记片《史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