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简介
基本资料
中文名:吉鸿昌
别名:原名吉恒立,字世五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河南省扶沟县吕潭镇
出生日期:1895年10月18日
逝世日期:1934年11月24 日
职业:将军
主要成就:全国“双百”英雄模范人物 抗击日军
祖籍:陕西韩城县西原村吉家巷
人物生平
吉鸿昌,原名吉恒立,字世五,1895年10月18日出生于河南省扶沟县吕潭镇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其父吉茂松在镇上以开小茶馆为业。由于家道贫寒,吉鸿昌从小就在茶馆帮父亲打下手。
吉鸿昌打小就是一个硬骨头,不肯被人欺负,时常与别人打架。每回在外面打架闯祸,吉父知道后往往抡着扁担追着揍他,所以少年时代的吉鸿昌有个外号叫“扁担楞”。
1913年秋天,冯玉祥在河南招兵。不满18岁的吉鸿昌瞒着家里到堰城投军。他因吃苦耐劳、智勇正直被冯玉祥赏识,被送入模范连当学兵,不久提升为手枪连连长,尔后又提升为营长。
1925年10月,吉鸿昌升任绥远省督统署直辖骑兵团团长兼警务处处长。不久又被任命为第36旅旅长,平时省吃俭用,兴办公益事业。1926年9月,冯玉祥在五原誓师,响应北伐。吉鸿昌率部参加了西安之战。1927年4月,吉鸿昌所部扩编为第19师,升任师长,归属冯部国民革命军第2集团军所辖。国民革命军沿陇海路东征,吉鸿昌率部
人物评价
1971年周恩来总理评价吉鸿昌时说:“吉鸿昌同志由旧军人出身,后来参加共产党,牺牲时很英勇,从容就义,要把他的事迹出书!”
1984年,在吉鸿昌烈士牺牲50周年前夕聂荣臻评价吉鸿昌说:“吉鸿昌烈士是民族英雄,将永垂不朽!”
2009年9月10日,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等11个部门联合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吉鸿昌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诗词著作
报国杀贼 有贼无我,有我无贼。 非贼杀我,即我杀贼。 半壁河山,业经改色。 是好男儿,舍身报国。
抗日同盟军第一次军民代表大会任命吉鸿昌为北路军前敌总指挥。吉鸿昌率领抗日同盟军,于6月20日开赴张北抗日前线。出征之前,吉鸿昌做战前动员讲话。并铿锵有力地赋此诗。之后,抗日同盟军半月之内收复了康保、宝昌、沽源,并与日伪军激战七天七夜,一举收复塞北重镇多伦。这是“九·一八”事变以来中国军队首次从日军手中收复的第一片国土,举国为之振奋。
轶事典故
1925年10月,吉鸿昌升任绥远省督统署直辖骑兵团团长兼警务处处长。不久又被任命为第36旅旅长。十几年里,吉鸿昌虽不断升官,但却丝毫没有改变“当兵救国,为民造福”的初衷,时刻铭记着父亲“作官即不许发财”的教诲,并把这句写在细瓷碗上,交给陶器厂仿照烧制,发给部下以勉励大家廉洁奉公。他严于律己,也约束部队不许扰民。吉鸿昌结识共产党员宣侠父等人,开始接触革命思想,吉鸿昌所部被誉为“铁军”。
1931年9月21日,吉鸿昌将军被蒋介石逼迫下野,到国外“考察实业”。船到美国,吉鸿昌就接二连三地遭到意想不到的刺激,如那里的头等旅馆不接待中国人,对日本人却奉若神明。有一次,吉鸿昌要往国内邮寄衣物,邮局职员竟说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中国了,吉鸿昌异常愤怒,刚要发作,陪同的使馆参赞劝道:“你为什么不说自己是日本人呢?只要说自己是日本人就可受到礼遇。”吉鸿昌当即怒斥:“你觉得当中国人丢脸吗,可我觉得当中国人光荣!”为抗议
遗嘱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妻胡洪霞的遗嘱。原文如下:
洪霞吾妻鉴: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一死,我死您也不必过悲伤,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干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喻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家中继母已托二、三、四弟照应教(孝)敬,你不必回家可也。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兄弟的遗嘱。全文如下:
国昌、永昌、加昌等见字兄已死矣,家中事俱已分清,您嫂洪霞及小儿鸿男、悌悌由您洪霞嫂教养,吾弟念手足之情照应可也,唯兄所恨者先父去世嘱托继母奉养之责,吾弟宜竭力孝敬不负父兄之托也。
兄吉鸿昌书
十一月二十四日十一时冲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吉鸿昌就义前写给好友的遗嘱。全文如下:
欣农、仰心、遐福、慈情诸先生鉴:昌为时代而死矣,家中事及母亲已托二、三、四弟奉养,儿女均托洪霞教养不必回家,在津托喻先生照料教育,吾先父所办学校校款欣农遐
后世纪念
吉鸿昌墓位于郑州市西郊烈士陵园内。他的墓用水泥砌成长方形,墓前立了一石碑,碑首嵌有吉鸿昌烈士瓷像。距墓冢90米处建有纪念碑和纪念亭。纪念碑上镌刻胡耀邦题写的“吉鸿昌烈士纪念碑”八个大字。墓冢四周松柏翠绿,庄严肃穆。
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城内的吉鸿昌烈士纪念馆为省级文保单位。江泽民同志为该馆题写馆名,为纪念抗日民族英雄吉鸿昌而建。吉鸿昌将军纪念馆占地6300平方米,由山门、广场和展厅组成。大门朝东,巍峨壮观的仿古式门楼正上方由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亲笔题写的馆名:“吉鸿昌将军纪念馆”。两侧有假山点缀,水泥道路两旁平坦有形,北侧有1987年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河南重点烈士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立碑。西侧为小何庄殉难烈士纪念碑(30平方米),沿路北行是纪念馆广场,广场面积600平方米,广场正中央由花岗岩砌成的底座上,竖立着戎装的吉鸿昌将军半身铜像。广场正北就是吉鸿昌将军纪念馆的主展馆,展厅面积为190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