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马简介
基本资料
本名:阿合马
别称:أحمد فناكتي、Ahmad Fanākatī
所处时代:元朝
民族族群:回回人
出生地:费纳喀忒
去世时间:1282年
主要成就:以清理户口等方式增加元朝收入
官职:中书平章政事
人物生平
阿合马早年生平不详,只知他是察必皇后的父亲按陈那颜的陪嫁奴隶。
中统三年(1262年),忽必烈任命他兼管中书左右部,兼任诸路都转运使,专门委任他处理财政赋税方面的事。阿合马上奏忽必烈下令分条规划,向各路运司宣布晓谕。
中统三年(1263年),因为河南钧州、徐州等州都有炼铁设备,请朝廷授予宣牌,以振兴冶炼的利益。忽必烈把开平府升格为上都,又任命阿合马为同知开平府事,兼管中书左右部照旧不变。阿合马上奏请求任命礼部尚书马月合乃兼管已经清查到的三千户没有户籍的百姓,加强炼铁行业,每年上缴铁一百另三万七千斤,用这些铁铸锻农具二十万件,换成粮食上缴给公家的一共有四万石。
至元元年(1264年)正月,阿合马上奏说:“太原的百姓熬煮私盐,越境到处贩卖。各地百姓贪图他们的盐价钱便宜,争相购买食用,解州的官盐因此而卖不出去,每年上缴的盐税银子只有七千五百两。请朝廷从今年开始增加太原的盐税银子五千两,不论和尚、道士、军
人物评价
传统史家对阿合马之评价都相当负面,如《元史》就把阿合马收录于“奸臣传”里面,有“益肆贪横”、“内通货贿,外示刑威”这些话。然随著研究深入,后世对阿合马之评价也不再极端,盖因阿合马在任内主要不过是改革税制,整顿财政。而被指贪污也不过是当时正值元初,蒙古人并未受汉人信服,以致只要出任宰相的是色目人,不管证据,都会被视为贪横暴虐。应注意的是,同时期另一位大臣桑哥也是因掌理财政,而遭遇到与阿合马一样的悲剧。《马可波罗游记》中也有详细记载这事,并指出事件是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
忽必烈:“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尽人事,兼此三者,乃为称职。阿里海牙、麦术丁等,亦未可为相,回回人中,阿合马才任宰相。”
马亨:“交钞可以权万货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今使一贾擅之,废法从私,将何以令天下?”
秦长卿:“臣愚赣,能识阿合马,其为政擅生杀人,人畏惮之,固莫敢言,然怨毒亦已甚矣。观其禁绝异议,杜塞忠言,其情似秦
主要成就
1、设置诸路转运司,加强税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盐税又是财政的重要税源,因此,禁私盐和增加盐税是阿合马理财的一个主要方面。中统四年(1263年),阿合马推行食盐国家专卖,禁止食盐走私,并增设巡逻队。实际上,私盐可能比官盐价格便宜,但真正获得暴利的是走私商,禁止食盐走私,就是惩治与国争利之徒。为了扩大税源,阿合马还把过去豁免赋税的僧道军匠等作为征税对象,从而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打击“权势之家”偷税漏税行为是阿合马理财的另一个有力措施。元代很多蒙古贵族与大商巨富一起从事商贸,但他们依仗权势,经商拒不交税,这是公然的违法行为。阿合马要理财,必然要和他们作斗争,也就触犯了他们的利益,自然引起了他们的反对。另外,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马为规范纳税制度,制定了30分取1的税制,使纳税有章可循,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贪官污吏的随心所欲,保障了元代商业的正常发展。
2、大兴铁冶,官营牟利
阿合马比
家庭成员
长子:忽辛
二子:抹速忽
三子:阿散
四子:忻都
侄:别都鲁丁(撒都鲁丁或纳速剌丁)、苫思丁,宰奴丁
史书记载
《元史·列传第九十二》
《新元史·列传第一百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