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鹏坚简介
江鹏坚,民主进步党首任党主席。24岁始独立执行律师业务。历任律师公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秘书长及常务理事、亚洲法学会人权委员会联络人、中国比较法学会基金会董事、台北士林国际扶轮社社长等职。1979年出任“美丽岛事件”受刑人林义雄和杨青矗的辩护律师。1983年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4年任台湾人权促进会首任会长,并在“立法委员”任内同其它党外人士共同筹组民进党,为民进党创党党员。1986年11月当选民进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和首任主席。1987年11月改任民进党顾问。1988年任美国国际政策开发中心高级研究员,并当选民进党中评委。1989年任“国家运动本部”筹备处成员。1991年10月当选民进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1995年12月竞选第三届“立法委员”落选。
基本资料
中文名:江鹏坚
别名:人权律师
国籍:中国
出生地:台北市大稻埕
出生日期:1940年4月25日
逝世日期:2000年12月15日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台湾大学法律系
代表作品:《人权万岁》、《人权手册》、《不信公义唤不回》
人物资料
著有《人权万岁》、《人权手册》、《不信公义唤不回》。
人物生平:
在民进党的党证上,001号是江鹏坚。这不是因为他在党内资历深,而是因为他是民进党突破“党禁”成立的创党党主席。
从一个靴匠之子、到反对党首任党魁、到“监察委员”,江鹏坚以其人品操守在民进党内获得各派系的一致称赞,在山头林立、人人自我膨胀的民进党内为他赢得“客气而绅士的雄狮”称号。
江鹏坚的父亲是福建省惠安县东园镇一个名叫下垵村的渔村人,由于家境贫寒买不起渔船、渔具,再加上身体衰弱,只得挑着竹篮四处给人补鞋,但仍不能维持五个儿子的扶养。抗战胜利后,江父带着全家渡海来到台湾。1940年4月25日,江鹏坚出生在台北市大稻埕。
秉性木讷的父亲,不谙经商,经常被人倒账欺侮;母亲为了赚补家用,每天在油灯下一针一线缝补,由于家中食指繁浩,所以江鹏坚这个“买不起雨衣的鞋匠之子”自小就过着困厄生活,也种下了改变生活、改变命运的坚定信念。
他不断地自我惕励,